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高土让告字(2022)5号
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GR(2022)-06号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地理位置 | 宗地面积 | 出让面积 |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建筑 限高(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竞买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资信 证明 (万元) |
备注 |
GR(2022)-06 | 建设南路东侧 | 13802.7㎡ (合20.70亩) |
13802.7㎡ (合20.70亩) |
医疗卫生 用地 | 50 | ≤24 | ≤1.6 | ≤30% | ≥35% | 343 | 685 | 10 | 685 |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为净地出让。
2、建筑造型、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3、根据晋城市委市政府“晋市发〔2019〕16号”文件要求,项目规划设计建设须达到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和绿建标准要求,应按不低于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该项目应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具体要求按照“晋市建建字[2021]96号”文件执行。
4、建筑后退用地界距离和建筑间距还应符合2021年9月28日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的《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要求。
5、容积率按地上建筑面积核定,控制高度从室外散水算起;
6、门卫、自行车棚等附属设施在满足以上规划条件的同时,经规划许可,可贴地界线布置;
7、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及《晋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8、出让宗地范围内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四、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4日登录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jy.sxgp.gov.cn/)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4日到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4日17时。
六、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七、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十、公告媒体
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高平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联 系 人: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5284431 15835696850 13934063273
开户单位: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高平农商银行城关支行
帐 号:501131010300000013637
行 号:402168300037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