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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1-11-10 16:06】 【阅读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高土让告字(20216

 

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GR(2021)-10号等四宗地基本情况及相关指标要求.xls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GR(2021)-11、12、14号宗地竞买申请人必须符合工业项目产业准入要求,报名时需提供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符合产业准入要求的审查意见

三、出让条件

1、本次出让宗地为现状条件出让。依据高平市政府对《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财政局关于对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台湾产业园等项目没收建筑进行处置的请示》的批示意见,本次出让宗地连同地上没收建筑物一并出让,受让人需一次性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高平市财政局《关于对台湾产业园在建工程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报告》(高财企函20215号)和《关于对高平乾通园区运营有限公司装备制造产业园在建工程项目资产评估结果的报告》(高财企函20216号)核实拟没收两个在建工程项目评估价值分别为200023094元和16717100元。根据评估报告,本次出让对应的GR(2021)-10号宗地地上没收建筑面积7191.31平方米,评估价值1267.8212万元,出让价款1268万元;GR(2021)-11号宗地地上没收建筑面积68619.3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0692.2087万元,出让价款10693万元;GR(2021)-12号宗地地上没收建筑面积63146.27平方米,评估价值为8042.2795万元,出让价款8043万元;GR(2021)-14号宗地地上没收建筑面积24415.22平方米,评估价值为1671.7100万元,出让价款1672万元。

2、GR(2021)-11、12、14号宗地为标准地出让,按照《高平市推行“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需于10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再与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如果因地块原因影响项目开工,由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申请人应自行到出让地块的现场进行详细勘查,充分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相关情况及周边的通水、通电、通路以及基础设施配套等情况,并充分了解标准地协议内容。一旦提交申请,则视为申请人对出让地块的相关情况全部知悉,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GR(2021)-10、11、12、14号宗地有代征城市绿地和市政道路,宗地出让成交后代征城市绿地和市政道路的用地面积将划拨给高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竞价原则

本次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地上没收建筑物价款计入竞拍保证金和竞买起始价,采取竞地价不竞建筑物价的方式,竞得土地者必须同时购买建筑物。

、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1110日至20211129登录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jy.sxgp.gov.cn/)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20211110日至20211129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1129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112917时。

、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八、土地出让金及地上建筑物价款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且一次性缴清地上没收建筑物价款,地上建筑物价款需转至高平市财政局指定账户。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宗地土地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公告媒体

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高平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刘丽   毕静

联系电话:0356-5284431  15835696850  13934063273

土地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

开户单位: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 行:高平农商银行城关支行

   号:501131010300000013637

   号:402168300037

地上建筑物价款缴款账户

开户单位:高平市财政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高平市支行

   号:04930101040013832

   号:103168393015

    附件: 10.11.12.14号出让文件.pdf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11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