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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平市自然资源局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信息时间:2020-11-20 10:32】 【阅读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高土让告字(202011

 

经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高平市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组织实施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GR(2020)-59号宗地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地理位置 宗地面积 出让面积 用途 出让
年限
建筑
限高(米)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资信
证明
(万元)
备注
GR(2020)-59 万和城北侧 63657.95㎡
(合95.49亩)
53575.81㎡
(合80.36亩)
商住用地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80 1≤R≤2.6 ≤30% ≥30% 12858 14465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近三年在我市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关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GR(2020)-59号宗地竞买申请人需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高平市外企业在我市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需在提交竞买申请时承诺竞得土地后在我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条件

1、GR(2020)-59号宗地为净地出让。其中:地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且必须布置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28000㎡的独立商业体。同时受让人应按照不低于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5%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项目建成后,市政府将无偿收回。

2、项目需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至少采用不少于2种水平构件,具体要求按照“高市建字﹝2020﹞127号”文件执行。

3、项目应达到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节能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建筑方案必须报高平市政府审定。

4、所有出让宗地范围内的采空区或地质灾害隐患由受让人负责勘探治理并承担所需费用。

竞价原则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报名与审核

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1120日至2020129登录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jy.sxgp.gov.cn/)出让公告栏目下载

申请人可于20201120日至2020129日到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129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由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确认其竞买资格,资格确认截止时间为202012917时。

、出让方式的确定

本次宗地的出让方式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而定,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资格审查不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通过资格审查少于3个竞买申请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公开出让时间、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地点为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出让时间另行通知。

八、土地出让金的缴纳

土地公开出让成交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取消竞得人资格,并按成交价的20%扣除履约保证金。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2、申请人应提供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宗地要求的资信证明。

3、本次出让宗地征收前为耕地的,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需按有关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

、公告媒体

本次公开出让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高平新闻等相关媒体查看。

十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四楼)。    

  刘丽   李涛

联系电话:0356-5284431  15835696850  15525548111

开户单位:高平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

行:中国银行高平支行

   号:142988154467

附件: 公开出让文件.pdf 

                       高平市自然资源局

                   高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112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