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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林地保护利用及草地保护修复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3-11-10 10:13】 【阅读次数: 【字号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一、项目编号:1405812023CCS00195

二、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林地保护利用及草地保护修复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

《七佛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项目、《高平市丹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不限 / 报价:1196000(元) 山西方闻鑫锐科技有限公司 师范街152号书香苑2号楼1单元2001 91140100MA0K0H490Y
2

林地保护利用及草地保护修复

《高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项目、《高平市草地保护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不限 / 报价:994900(元) 山西绿博林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185号17幢6层11号 91140106MA0GT5MJ96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采购包1:(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 《七佛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1.公园现状分析:对公园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植被分布、野生动物栖息地、森林资源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2.公园资源调查:对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如山、水、动植物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3.公园规划目标:根据公园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园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1.调查过程和规划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2.完成规划编制后,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2 采购包1:(自然保护地专项规划 《高平市丹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编制项目 1.公园现状分析:对公园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候条件、植被分布、野生动物栖息地、森林资源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研究。
2.公园资源调查:对公园内的自然资源(如山、水、动植物等)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
3.公园规划目标:根据公园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确定公园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1.调查过程和规划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2.完成规划编制后,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3 采购包2:(

林地保护利用及草地保护修复

《高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项目 1.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 号)、《关于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林资函〔2022〕587号)的内容,开展《高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工作。
2.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草地保护修复规划,编制高平市草地保护修复规
1.调查过程和规划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2.完成规划编制后,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4 采购包2:(

林地保护利用及草地保护修复

《高平市草地保护修复规划》编制项目 1.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技术方案〉的通知》(林资发〔2020〕95 号)、《关于启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林资函〔2022〕587号)的内容,开展《高平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年-2035年)》编制工作。
2.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草地保护修复规划,编制高平市草地保护修复规
1.调查过程和规划编制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2.完成规划编制后,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评审和修改完善,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请政府部门审批,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2024年10月底前完成。 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强军,曹哲峰,石逢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高平市林业局

地址: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育红街24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356-56825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山西聚和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址:山西省晋城市红星西街国贸A座806室

联系方式:0356-2122043 13393563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晋梦廷

 话:0356-21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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