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确定出让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按照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报高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委托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投标保证金(竞买保证金)、起叫价、起始价、建议底价等报市政府确定标底或出让底价。标底、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
3、编制出让文件
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政府批准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包括: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界址图、宗地规划指标要求、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名表、竞买报价单、成交确认书(中标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和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4、进场登记
市国土资源局持出让方案、出让文件等材料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报进场交易登记表。
5、发布公告
出让公告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体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20日。
6、受理申请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相应文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竞买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出让文件的要求受理竞买人(投标人)的申请资料并对竞买资格进行审查,同时告知竞买人(投标人)按照公告要求将竞买、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竞买人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符合条件的竞买人(投标人)出具竞买(投标)资格确认书,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
7、组织交易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以招标方式出让的,确定中标人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以挂牌或拍卖方式出让的,确定竞得人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8、出让结果公示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将出让结果分别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9、签订出让合同
竞得人(中标人)按照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竞得人(中标人)支付的竞买(投标)保证金转为竞得中标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投标人)支付的竞买(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0、价款结算,交付土地
竞得人(中标人)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市国土资源局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竞得人。
11、办理土地登记
竞得人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2、档案管理
市国土资源局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文件分别建档。
一、招标程序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送达指定地点。标书递交后,不可撤回。投标人应对标书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
2、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活动应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标书密封情况,并当众开启,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投标人少于3人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重新招标。
3、评标小组进行评标。评标小组由出让人代表、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有关专家不少于评标专家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小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二、拍卖会程序
1、拍卖活动应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由主持人清点竞买人;
2、主持人介绍拍卖宗地的位置、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期、规划指标要求、开工和竣工时间以及其他有关事项;
3、主持人宣布起叫价和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应当明确提示是否设有底价;
4、主持人报出起叫价,宣布竞价开始;
5、竞买人举牌应价或者报价;
6、主持人确认该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
7、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者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者报价低于底价的,主持人宣布拍卖终止。
三、挂牌程序
1、挂牌活动应由土地招标拍卖挂牌主持人主持进行。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起始日,出让人将挂牌宗地的面积、界址、空间范围、现状、用途、使用年限、规划指标要求、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起始价、增价规则及增价幅度等,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电子显示屏幕公布;挂牌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挂牌期间可根据竞买人竞价情况调整增价幅度。
2、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
3、挂牌主持人确认该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
4、挂牌主持人在挂牌公告规定的挂牌截止时间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则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出价最高且高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土地和非煤采矿权进场交易委托单
交易登记编号:
宗地编号 |
|
宗地位置 |
|
经 办 人 |
|
联系电话 |
|
土地交易类别 |
□工业用地 □商业用地 □住宅用地 □其他 |
交 易 方 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公开拍卖 □挂牌 □其他 |
组 织 方 式 |
□自行 □委托 |
提供材料 |
|
公告时间 |
|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受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
说明:1.本表一式两份,由委托人填写,委托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一份。
2.本表交易登记号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填写。